贷款本人去世了,贷款怎么处理

2024-04-30 15:47

1. 贷款本人去世了,贷款怎么处理

贷款应在贷款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或配偶偿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丈夫或妻子死亡,存续方应对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连带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人有遗产,那么在借款人死亡后,其债务原则上应以这些遗产偿还。继承者自付。拓展资料一、值得注意的是,《继承法》没有要求子女偿还遗产1.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得自行偿还。2. 继承人拒绝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负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遗产的执行不得妨碍遗产人依法缴纳税款和债务。可见去了的人银行贷款是由他的财产偿还的,有担保可以由担保偿还。3. 债务人的死亡不能消除债务。这在中国的继承法和相关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债权人想要追讨债务,首先要看债务人是否拥有财产,其次要看是否有无债务的担保人。4. 普通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由其继承人承担债务;无财产或者继承人拒绝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5. 此外,《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担保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6. 无论债务人是否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其债务均从其财产中解除。债权人应该如何偿还债务?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财产中取得报酬。《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的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除继承人自愿清偿外,纳税和清偿债务的数额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债务人的财产分割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照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如果遇到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债权人可以请求监护人代管由监护人(即债务人)代管的债务财产,因此,最直接的理解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监护人偿还,由监护人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但实际上是债务人的钱,如果监护人拒绝付款,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告上法庭,监护人成为债务人的法定代理人。二、如果债权人死亡怎么办?1. 向死者配偶追讨。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死亡的,尚存的一方应当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不知道死者及其配偶之间有协议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保管财产,您可以要求死者的配偶付款。2. 死者所负之债务,原则上以其遗产清偿。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否则死者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清偿。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和家属在继承财产范围内还清死者的债务。3. 其他人愿意偿还。

贷款本人去世了,贷款怎么处理

2. 贷款人去世后贷款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2、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3. 当事人去世贷款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的财产。查找股东是不是在注册时足额出资,没有的话,可以在认缴的范围内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资不抵债的,只能按比例受偿。当然可以查找股东是不是在注册时足额出资,没有的话,可以在认缴的范围内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死亡的,其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的限度内,承担清偿责任。通过法院确定债权后申请执行,如果有多个债权人,是采取按比例分配来分配债权。
一、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身份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非货币价值显著低于公司定价额的,由该出资方承担补足责任,其他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
3、其他法律规定。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有哪些
1、虚假出资。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出资不到位。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二、股东出资不足应该怎么样处理
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
3、股权受限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4、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5、公司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要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连带缴纳或者连带补足的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股东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当事人去世贷款怎么办

4. 过世的人贷款怎么处理

公司法人过世变更债务,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债务的处理:法人去世不影响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原属于企业的欠款和贷款仍然有原企业承担。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5. 贷款人去世后贷款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2、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贷款人去世后贷款怎么处理

6. 人死了 贷款怎么办?


7. 贷款后,人死了怎么办?

关于借款人死亡后,债务的确定。
1、如果借款人死亡后,银行则起诉法院,要求执行抵押物进行归还。如抵押物不足值,或者抵押物因不可抗拒力量泯灭,则申请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如果是无抵押物的信用贷款(也就是你说的助学贷款)。借款人死亡后,银行则要求对借款人的遗产进行变卖偿还。如果借款人没有遗产,或者遗产不能变卖的。则要求遗产继承人进行偿还。
3、如果借款人属于死亡结户了。也没有任何遗产,那么次笔贷款就成为呆账。不用归还了,但是账会一直存在。永远都不会消失。

贷款后,人死了怎么办?

8. 贷款人突然去世贷款怎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