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的内容

2024-04-30 13:55

1. 放管服改革的内容

放管服措施内容:(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缩短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简化公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等;(2)全力支持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出台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系列移民与出入境政策和便利措施;(3)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一门通办”、“一网通办”、“一次性办”,推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4)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推进人口信息共享和身份认证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出入境证件公共服务便利化应用,建设户籍电子证照等;(5)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重要领域、重要事项的全程监管等;(6)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等;(7)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安改革创新成果的制度化、法治化,推进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等;“放管服”工作要求(一)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结合实际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二)支持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各地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放管服改革的内容

2. 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法律分析: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
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监控,确保基层合规、高效使用直达资金。(财政部牵头,审计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税费优惠政策与征管操作办法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优化征管信息系统功能,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负责)
3.督促指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力度,监测延期贷款到期偿还情况,加强风险防范。(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在水、电、气、热、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方面增加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市场主体经营发展创造好的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2)

 
        二是受编制、人员的约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量加重。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对一些复杂项目在行政审批中有把关不严的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2】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财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实际和财政部的制度要求,认真对照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梳理每个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的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方面,涉及到的审批事项是从事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此项审批从文件规定之日起已经开始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
        1、按照财政部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80号令),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了办事手续,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将进一步激发代理记账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释放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有利于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新《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同时,建立了与“宽进严管”相配套的后续监管机制,确保“宽进”后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纳入监管视野,强化代理记账市场主体责任和信用约束,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有利于构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新模式。新《管理办法》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将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行业监管新模式。
        2、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使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财会办2016第16号)要求,从2016年5月16日起正式使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对申请、年度备案、信息变更、换证全部使用新系统。
        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方面,从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与原《办法》相比,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有了显著改进: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资格申请要求。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明确将“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事项。新《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条件相应进行了调整,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删除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两项准入条件,并将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提交的六项材料简化为四项。此外,为方便申请人开展业务,新《管理办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新设分支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向其审批机关办理备案即可,其新设分支机构无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二是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企业应当自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新《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机构完成变更登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求审批机关在批准代理记账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代理记账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批机关也应及时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要求,新《管理办法》加强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强化了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后续监管,加大了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对于无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于违规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四是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行业自律是实现社会共同治理,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补充。为更好地提升行业组织参与市场监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新《管理办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成立的行业组织,应当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建立会员诚信档案,规范会员代理记账行为,推动代理记账信息化建设;代理记账行业组织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五是制定了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从事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服务规范”),并于2016年12月20日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专家组织的现场验收,实现了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里程碑式的跨越。

“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2)

4. “放管服”改革地方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精选

 近年来,城固县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成果丰硕。一是建立并公布部门和镇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职权法定”原则,通过“初审、联审、终审”三个环节,编制了县级部门和镇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责清单涉及26个部门(单位)行政职权10类,共2644项。其中:行政许可163项、行政处罚1910项、行政强制126项、行政征收19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检查130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奖励46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类188项。镇办权责清单10类60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类35项。二是完成了《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逐一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事项进行清理,形成我县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共计5个部门7项中介服务,去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并公布。三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形成《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016版)》。经过连续两年大幅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177项,减少442项,精简率达71%。四是编制了部门和镇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梳理编制了14个部门83项公共服务事项、镇办16项公共服务事项。以上清单按省市时限要求均在县政府网站、省政府统一平台进行了公示。
  (二)投资审批改革不断深化。对投资审批实行了“三简化四公开”机制,进一步缩小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切实加快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三简化”即:放开企业投资自主权内审批内容,简化了核准的审查内容,政府不再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进行审查;简化了核准备案的审查要求,由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项目,均予以及时备案;简化了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开工前完成;“四公开”即:加大了项目的申报受理情况、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审批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强化监督问责,不断破解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难题,确保投资项目审批实现便捷、高效、透明。全县涉及在线审批平台单位13个,在线审批事项84项。2016年在投资审批项目线上审批办结78个,今年12月底可实现所有投资项目进行线上受理和办结。
  (三)职业资格改革力度加大。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取消由省级以上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管。因此,我县一方面通过接待咨询、网站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的宣传,另一方面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统一职业资格目录,落实了省市取消的项目,对省上取消的药学中初级、卫生高级、医古文、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7个行业的资格考试和市上取消的农业初级、档案中初级、图书资料中初级3个系列的职称资格考试,转为日常评审。加大了对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非法培训、违规收费等行为,确保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继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将之前政策规定的“评聘结合”调整为“评聘分离”,在卫生行业增设基层卫生高级序列,我县卫生系统22人通过评审取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体现了职称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导向作用。
  (四)收费清理改革及时到位。严格按照中省收费目录和相关要求,通过每年定期开展清理等措施,全面规范完善我县收费项目的管理。2016年先后印发了《城固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城固县财政局城固县物价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并于2016年9月30日在城固县人民政府网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公布。2017年根据中省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有关通知精神,组织进行了行政事业性收入收支调查,并进行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问卷调查。全县共取消、停征及免征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企业年检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项。
  (五)商事制度改革广受好评。今年以来,我县在商事领域开展了六个方面改革。一是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在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我县于2016年9月1日开始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635户,其中新设立312户、变更323户。二是加快推进了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正式开通了企业网上登记注册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服务,开展了网上登记注册工作,设立外网专办窗口,按照“外网提交申请—外网受理预审—窗口交验材料—内网审批发照”的流程,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全透明”的登记注册服务,使申请人可以足不出户,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申请办理公司工商登记的相关业务,实现了网上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大幅提高了企业注册登记效率。截至今年6月底,网上登记办理 680户,其中:设立280户,变更400户。截至6月底,全县新增市场主体 1572户,市场主体年新发展量首次突破3000户达到3142户,累计市场主体 18024户(其中个体15336户,企业 2688户)。三是创新开展食品经营“一证许可”。打通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分段许可壁垒,在全市创新开展食品经营“一证许可”,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群众负担。目前,累计完成网上审批食品经营许可证246户,推动423户食品“三小”企业达标升级改造,办理小作坊经营许可证445份。四是做好了企业简易程序登记。我县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以破解市场主体“进易出难”,打通退出通道。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同时明确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不得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五是创新推行县内个体工商户就近登记、同城通办制度。今年在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的基础上,我县创新推行县内个体工商户就近登记、同城通办、“证照联办”和“最多跑一次”“全程便利化”等服务改革新举措,力求便民服务措施让办事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促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六是提早做好了“多证合一”改革准备工作。5月26日全国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按照省市部署,提前科学谋划,加强衔接配合,并拟选派业务人员赴相关市县学习经验,确保10月1日前“多证合一”改革在我县全面推开、落地见效。
  工作上,我们采取过硬措施推进落实。一是在制定出台《城固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基础上,成立城固县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协调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破解问题、督促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商事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二是及时对原工商、食药、质监三部门服务窗口职能进行整合规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印制发放“五证合一”登记文书、申请表格和办理流程,为企业登记全程提供“咨询—受理—发照”一条龙服务。三是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与国税、地税、公安、政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运机制,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变为32项后置审批事项,修订完善了注册登记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取消了各种规费收费,实现了零收费服务,为市场主体准入和登记营造了宽松环境。四是推行委托帮办、限时办结、送照上门、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注册申请及时受理,及时审核,现场发照;对偏远山区、不方便领照的企业推行“送照上门”服务。
  (六)科教文卫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创新方式,推进购买公共服务。根据省市精神,我县创新工作方式,在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在组织体育活动上,采用补助等形式,吸引和鼓励激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组织和承办体育赛事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县各体育单项协会协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基本都寻求了社会力量资助。如,引进汉中深呼吸体育运动有限公司参与举办或协办一些群众体育活动,有效拓宽了全民健身活动路子,也促使汉中深呼吸体育运动有限公司成为我县群体活动一个新品牌。在卫计领域,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生活困难的152位60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提供一对一的帮扶和生活照料。在文化领域,加快了公共文化演出服务改革,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演出服务队伍和购买文化演出服务机制,努力提升演出质量,全年开展文化演出180余场。二是立足惠民,推进便民惠民服务。持续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创建县级重点示范村8个、镇级示范村37个,成功举办全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陕南片区推进会,获得了省委宣传部的高度评价;积极实施“文化+”行动计划,制定出台《城固县文化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和《加快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以“挖掘弘扬本土文化、有序推进文化产业深度融合”为出发点,确定了张骞文化园、县城老城改造、上元观及原公古镇、县歌舞剧院和文化中心等10个中短期文化产业发展项目。优化计生服务,全面推行生育登记网上办证,一站式服务,拓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在7个社区实行了网格化管理,规范了孕前孕期保健、母亲健康检查、幸福家庭创建服务,对计生特困家庭实行了“四免三优先”,增强人文关怀;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了《城固县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将公共卫生服务延伸细化到村,全面推行了村医明白卡制度,发挥好村卫生室“网底”功能。三是全面推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严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处罚权。开展全县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及卫生执法案卷评析活动,对优秀案卷进行展览和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针对问题进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水平,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不良行为。完善建立卫生监督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明确各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持证率、亮证率和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信息网上公布率均达到了100%。
  (七)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持续深入。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按照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以实施“双随机”为入口,制定了《城固县推广随机抽查事项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梳理了全县各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落实了推进双随机工作任务。“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涉及12个部门48项。各部门积极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衔接“双随机”抽查事宜,将强化制度保障放在首位,制定《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并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加强了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规违法名录,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真正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如,我县市场监管局在加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的基础上,落实“两提示、两抄告、两责改”后续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度工作,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抽查。已圆满完成2016年度16688户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任务,综合年报率100%,居全市第一。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变坐等上门、以批代管的事前监管为市场巡查、信用监管相结合的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推行了信用分级管理,落实“黑名单”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跟踪制度,明确7类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有机融合执法优势,狠抓重点市场和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强化了市场监管执法,尽力杜绝“监管真空”。有3户企业、68户个体工商户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红盾亮剑”“质监利剑”“三小综合”“打传百日行动”等市场检查,加强对供水、供气、通信等重点行业以及虚假宣传、坑农害农、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重点行为监管,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八)政府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平台,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质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加强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审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统一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并联式”审批,让行政服务大厅充分发挥集聚优势,简化办理环节,方便服务对象,保证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按照“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县17个镇(办)便民服务大厅和27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县、镇、村三级联网联审、分级管理、分层运行。二是实行了并联一站式审批和便民服务。制定了《城固县投资项目领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并联核准制度,从7月份开始在行政服务窗口试行“投资项目领办代办并联审批工作机制”,采取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并联审批等方式,通过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分送窗口、同步审批、限时办结、跟踪督办、一窗发证,将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登记等审批过程中法定时限需要5个工作日的减缩成2个工作日办结,破解投资项目审批中经常出现的办事程序不清、手续不明、耗时过长等问题,确保投资项目审批“零超时”、便捷高效。同时还整理了“群众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更加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加强了政务公开力度。按照中省市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出台《城固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对公开范围、事项等逐一进行说明,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基础,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平台为支撑,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信息简报、电视广播、政务公开栏、便民公告栏、公共场所电子屏等,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加大政府文件、财政预决算、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住房保障、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和环评项目公告等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依法履职的监督权。
  (九)大众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我县将推进“双创”作为放管服工作的落脚点,采取“就业创业+”的方式,推动“双创”蓬勃发展。一是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灵活开展就业援助月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免费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岗位工种、维权服务,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就业。依托县就业培训中心、技工学校和民办学校资源,将在校教育转变成就业创业培训“进乡镇、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以及大学生“意识教育+能力培训+模拟实训”三段式创业培训。2016年,完成技能培训787人,创业培训25期618人。为适应“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形势,2017年针对大学生就业的实际,举办电商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100人。二是就业创业+论坛。积极开展以“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为主题的“城固县首届创业创新大赛暨创业创新论坛”,为创业群体搭建了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平台,优选了12个创业创新先进典型,传播创业创新文化,分享创业创新经验,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凝聚创业创新力量,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就业创业+金融帮扶。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优先帮助贴息创业贷款,并推行创业跟踪回访制,全程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寒暑假机关见习,见习期限1个月,每人生活补贴1000元。2016年解决了150名左右未就业大学生见习就业,组织30名在校大学生开展了见习活动,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23人214万。四是就业创业+园区。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镇、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在全县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加大了“一地两园”(城固县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步伐,努力打造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平台,仅在城固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就有16个自主创业品牌在运营。全县创建市级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示范镇(办)4个,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示范基地12个。对创建的示范镇给予3万元奖励,示范基地所开展的企业岗前培训给予100%职业培训补贴。2016年,全县新增创业5628人,其中返乡农民创业1209人、大学生创业136人,涵盖工业、农业、物流、电商等诸多领域,就近吸纳就业15000余人,全民创新创业呈现星火燎原之势。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通过不断地探索实践,“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和新形势下的新目标、新任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区”,监管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监管难度加大。县级监管执法部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较少,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专业性强,监管队伍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性工作经验,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技术性能力培训需加强。
  (二)数据共享方面。信息资源分布多头化,缺乏全省或全市统一规划、统一的技术指导和标准约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还需完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需进一步上下协同,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方面还需省市县共同规划、建设。
  (三)监管执法难度加大。因部分企业认为商改后可任性经营,申报注册、经营信息弄虚作假,退出市场不主动注销,造成抽查审核任务加压、真实性难以保障。信用监管仅依靠信用约束实现严管,缺乏有力的惩戒措施,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任重道远。另外省市业务对口部门安排的抽查项目多,而基层欠缺专业人员,委托第三方涉及费用过大,“双抽查”时无法覆盖到无照经营户,“双告知、一承诺”时与后置审批部门的网络未“互联”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审批部门对注册登记信息的共享、实时传递监管衔接不及时,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有机贯通等问题也对改革造成一定影响。
  (四)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目前虽然完成了县级工商、食药、质监、盐务部门的 “四合一”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局,使监管体系趋于完善、资源力量整合强化,但在下合上不合、分级多头管理的体制下,县级市场监管局需面对省市多个对口业务部门领导,工作头绪多,不同的监管任务、要求需要使用多个市级局不同的行政执法业务,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同时上级局各项监管职责任务层层分解下达,造成“放下来、难以协同接”和“事多人少”等问题,加之工作流程、行政执法难以有效统一,商改后市场主体大幅增长,致使有限监管力量与无限监管任务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建议
  一是目前县级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只是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落实到县编办承担,县编办人员少,无专门力量承担,在放管服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的情况下,建议加强县级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力量建设,以增强牵头协调力度,以确保各级改革任务的推进。二是放管服中许多改革事项是由省市县业务对口部门推进的,单一强调县级职转办的协调推进难以有效实施,建议强化“放管服”各级业务部门系统上下的推进力度,保证简政放权真正落到实处。三是目前各业务监管服务平台都是由中省业务部门建立的,相互的数据共享还需从上至下融合,建议全省范围内由各级共同规划和建设。四是建议省市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务中心数据互联互通,并明确政务中心的进驻部门,统一事项标准,使政务服务能充分发挥更大作用。五是建议全省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内容名称,以避免出现各县权责内容名称不一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检查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活力,努力为城固“追赶超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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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局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2017局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建法[201X]36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及驻定单位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1X]55号)要求,我局取消事项一项,原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自文件下发以后,我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取消了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事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定西子站阳光政务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53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其它行政权力32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201X年全局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市政务大厅住建窗口统一受理。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事项541件,办结530件,其余11项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9%。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办事指南,对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于今年8月份开通运行了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极大的方便了房产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一是按照《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二是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定政办发[201X]34号)精神,201X年4月以来,原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的市级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党群政法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含污水垃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由我局负责。承担这一工作以来,严格把关,对前置手续齐全、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未超过可研批复10%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承担,根据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决定给予批复或重新修改上报。近半年来,接到以上三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3项,分别为定西市体育场建设项目、通渭县客运中心建设项目和定西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已全部批复。
        (五)日常检查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确保监管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区建成了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市区及各县城区95%的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提升了施工现场的监管水平。今年全市共检查项目130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11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清单3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2项,没有中介服务事项,只有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局,甘肃省人防办,甘肃省建设厅文件》(甘价服务{2002}193号)要求,每平方米收费1250元,其余21项行政许可不收费。具体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如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三级(含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四级、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更新、改造、迁移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初审,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桥梁上架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燃气经营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停水供水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挖掘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三、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和平台运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方式,经研究,我局负责市区规划区内的自有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权限。2012年7月,按照省、市不断深化网络化办公的工作要求,针对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立项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建了定西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系统运行后,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加快了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201X年,批复全市自有资金建设项目37项,总建筑面积335.8万平方米,总投资117.03亿元。
         四、“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为贯彻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X]88号)和《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定审改办发〔201X〕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据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市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是配合市、区两级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对定西市区内四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对三家违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五、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201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共6件,目前已结案5件,还有一件正在处罚决定执行过程中。处罚单位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定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账号。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执法稽查科指定专人将全部材料整理、分类、编号、组卷。
         六、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企业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专家会审,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后,由科室向申请企业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网上行权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大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四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七、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市场风险。
        2017局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2】        根据县审改办《关于做好迎接“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都审改办[201X]9号)精神,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依照文件检查的内容对本局行政审批“放管服”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已下放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推动解决放权不步、不协调、不到位等落实情况
        201X年,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下放事项。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情况
        此项不属于我局的行政审批改革范畴。
        三、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情况
        按上级文件要求,全面公布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已分别在都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广西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我局保留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保留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及办事流程图在网上公布,方便群众在办理项目时查询。在项目审批进程中,做好各方面的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每项行政审批承诺的办结时限均比法定的办结时限缩短50%以上,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负责投资项目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情况
        我县依托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了投资领域联合审批机制,减时限、减内容、减事项,目前投资项目已不在线下审批,全部执行网上在线审批,进一步推进审批简单化,促进审批服务再提速、再提效;明确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规范审批办理流程、公布办事指南,对审批项目受理信息、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数据进行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使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利于社会监督,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审批权力,从源头上防止利用审批权进行交易的腐败行为, 同时能实现投资审批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要求,结合我县“生态立县、旅游旺县、产业富县”的发展方向,与区发委对接修改本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经过不断的梳理和完善,编制形成了本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4门类、7大类、9中类、7小类的行业列入了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发展。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此项工作目前还没有深入开展,这是一项新生改革。经跟市发改委对接,目前市发改委也尚未真正启动,我们县级发改还在摸索中,期待上级给予指导。
        五、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情况
        此项属县政务中心,不属于我局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分工任务。
        六、建议
        建议将“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情况这一任务直接给当地人民银行、工商局来具体实施,因为这两个单位直接面对的企业最多,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量最广,而发改要获取这方面的信息,必须要与上述单位沟通,协调才获取相关的数据,多出了迂回的环节,不利于“放管服”工作效率的提升。

局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6. 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一:        省政务改革和管理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晋政办﹝201X﹞199号)要求,现将我局201X年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与推进“六权治本”工作相结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按时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
        1.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局行政审批管理处成建制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具有审批性质的行政职权事项全部在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600多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标志着我局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承接国发〔201X〕9号决定精神,取消11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事项3项,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审批事项7项,省、市、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共同行使审批事项1项。
        3.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根据201X年3月10日施行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新增“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初审”和“网络出版单位年度核验”2项事项。
        4.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和承接国发〔201X〕11号决定精神,清理规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全面推进“双公示”“双告知”。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公示工作,截至12月底,共向“信用山西”推送信息350多条,从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网认领信息100多条。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201X年以来,我局在执行总局出台的一系列后续监管措施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如《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发行、放映经营许可管理和新建城市影院审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工作的通知》等。
        3.开展事后监管活动。我局还通过年度核验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多次深入市县,监督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部门依法、规范审批,确保了取消下放项目落实到位。
        (三)提升行政审批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1.精简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根据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新需要,对原有的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将原来种类多样、互不统一的工作流程进行统一调整,进一步缩短每个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重新绘制行政审批流程卡、流程图,保证了审批各个环节有法可依。
        2.推行审批法律文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进驻政务大厅审批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并印制了《行政审批内部流转执行卡》《送达回执》等多种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保证了审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个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健全审批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与审批工作程序相关的.一系列工作制度,主要有《行政审批工作规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值班制度》等,对一个窗口受理送达、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审查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初步构建了比较完善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体系。
        4.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按照省审改办的统一部署,从8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局范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重点对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等情况进行集中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审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制定工作细则,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制定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并在局网站公示。细则全文共二十二条,内容涵盖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机构、“一单两库”建立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程序、抽查结果公示和运用、责任追究等,初步确立了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基础。
        2.完成“一单两库”,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数据基础。编制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2个抽查事项,经省审改办和省法制办审核后再局网站公示;建立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局及下属执法单位共计执法人员66人,全部在局网站公示,并同时报省法制办备案;建立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共17个类别1858家单位,为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工作奠定数据基础。
        3.建立工作系统,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技术基础。我局专门开发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随机抽查系统,完成了数据导入,实现了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设置了随机抽查事项、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对象抽查记录单、人员抽查记录单和抽查结果公示等六个栏目,基本实现了电子化“摇号”和抽查留痕。
        4.规范工作文书,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程序基础。为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有序,依法进行,我局专门制定了《随机抽查基本工作程序规范》,设计制作了《新闻出版广电系统随机抽查记录单》和《新闻出版广电系统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实现了抽查工作的程序化和标准化。
         二、成绩与问题 
        回顾我局201X年以来的“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快速推进。
        二是“放管服”改革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上的不足,亟待下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重审批轻监管思想仍然存在。
        二是行业监管制度建设仍需加强。
        三是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化程度不高。
        四是行政审批改革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力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过程中,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快审批配套制度建设。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加快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
        四是构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
        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二: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保政督〔201X〕4号)通知要求,我局对201X年以来的“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自查,形成如下报告。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商部门涉及“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在简政放权方面: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持续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市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1万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持照率为63.22%。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达85%。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现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申报企业名称。改革与各级政府鼓励企业创业、创新等政策形成双重叠加效应,市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截止8月底,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1328户,突破“十万”大关,同比增长12.31%;其中:私营企业13138户,同比增长40.71%,日均新登记企业14户;个体私营经济总数达96983户(同比增长12.38%),个私从业人员28.04万人(同比增长15.85%)。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初步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圆满完成2015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各项年报率均排名全省前三名。推进工商部门涉企信息公示工作,强化“放管服”法规政策宣传培训,推动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经营异常的企业进行限制,对失信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探索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创建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形成我市《抽查工作规范》。围绕今年重点改革任务,牵头起草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已于9月2日印发执行(保政发〔201X〕44号)。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内部联动监管机制初步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工作初见成效。今年以来,限制工商部门“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9人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1人次,对89户拟参加A级纳税人评价的企业提出信用建议,对17户拟参加保山市201X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促进奖励评选活动的企业提出信用建议。
        在优化服务方面:落实各项惠企扶持政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便利化服务。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庄园、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深入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小微企业较快发展,目前已完成今年500户扶持任务的93.8%。推行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严格落实“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制度、“首席代表”制度,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和统一规范文书,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推行“零收费”注册登记服务,减免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费、执照工本费。今年以来,各级登记服务窗口多次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优质服务之星”、“流动红旗标兵”,受到了办事群众一直好评。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及保山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情况
        一是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原文传达学习了杨军市长在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按照会议精神抓好下步改革工作。二是积极向省工商局争取,将保山纳入全省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地区。
        (三)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情况;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的调整公布情况;市直部门对下放行政职权的跟踪指导情况
        今年根据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国发〔201X〕9号),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烟草广告审批三项行政许可。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办理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无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也无下放审批事项。严格执行上级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严控新设许可项目,我局没有通过规范性文件自行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增加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等情况。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已在“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等网站上公示(取消的三项广告许可项目未公示,具体业务工作已停止)。印发了《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单的通知》,全面清理了工商行政管理职权职责共28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11项,行政强制17项,其他执法行为42项。
        (四)优化行政审批行为(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拟定监管清单、监管措施等)及提供公共服务(拟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无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关于转发规范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文件的通知》(保政务发〔201X〕32号)精神,我局已按照《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标准模板》和编写规范,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重新编制,目前已印制小样待审核。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建立了内部信用约束机制,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将注册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前台和后台,审批与服务的无缝衔接,为企业办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二是推行注册登记核准授权制,由局长授权注册登记窗口负责人全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三是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制定了《注册登记审核办法》,对简易许可事项实行“当场核准登记制”,对一般许可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登记制”,对复杂许可事项实行“集体合议登记制”;四是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登记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程序和申请文书。通过强化窗口建设,我局注册窗口的服务工作得到认可和好评,实现了“零投诉”,历年来被政务服务管理局评为优质服务窗口6次,29人次被评选为优质服务之星,14人次被评选为流动红旗标兵,2人次上职业道德榜。
        (五)配合有关牵头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情况;推进投资审批、商事制度等有关配套改革工作情况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已加强与社保、统计等部门的衔接配合,联合转发了省级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文件,确保10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助力“供给侧”改革,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圆满完成了“营改增”企业集中换照工作。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了中介超市建设工作,对进驻的企业进行了网上资格审查。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足。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给工商注册窗口、监管人员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改革实施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每天的办件量较往年同期增加3倍以上。各项改革叠加,执法队伍思想不稳定,基层监管机构不健全,影响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三合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量大,监管工作难以到位。同时,基层监管所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二)事中事后监管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信用监管、社会协同监管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对实施“宽进”后的“严管”新机制和方式研究还不够、办法还不多,监管职责尚未完全理清,缺乏完善有效的衔接机制,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未建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后,公司注册资本缴纳失去控制,是信用信息公示监管工作中的最大难点。
        (三)改革中法律层面的支撑依据不足,部分改革存在业务风险。例如:就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来看,国发20号文是各地实施简易注销的依据,目前调整各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简易注销的规定,实施简易注销目前存在一定风险,因为企业简易注销是简化注销程序和减少注销要件,如果被提起诉讼,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完善业务信息化系统,确保10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继续与税务部门紧密协作,确保12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双告知”工作制度,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告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有关企业登记后置审批信息。积极做好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试点工作。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强化对年报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启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联合税务部门认真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加快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归集,认真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三)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进一步拓展分析和服务功能。归集整合有关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继续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组织好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积极做好创业带动就业“贷免扶补”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7.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

      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1】        根据县审改办《关于做好迎接“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都审改办[201X]9号)精神,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依照文件检查的内容对本局行政审批“放管服”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已下放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推动解决放权不步、不协调、不到位等落实情况
        20XX年,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下放事项。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情况
        此项不属于我局的行政审批改革范畴。
        三、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情况
        按上级文件要求,全面公布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已分别在都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广西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我局保留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保留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及办事流程图在网上公布,方便群众在办理项目时查询。在项目审批进程中,做好各方面的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每项行政审批承诺的办结时限均比法定的办结时限缩短50%以上,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负责投资项目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情况
        我县依托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了投资领域联合审批机制,减时限、减内容、减事项,目前投资项目已不在线下审批,全部执行网上在线审批,进一步推进审批简单化,促进审批服务再提速、再提效;明确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规范审批办理流程、公布办事指南,对审批项目受理信息、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数据进行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使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利于社会监督,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审批权力,从源头上防止利用审批权进行交易的腐败行为, 同时能实现投资审批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要求,结合我县“生态立县、旅游旺县、产业富县”的发展方向,与区发委对接修改本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经过不断的梳理和完善,编制形成了本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4门类、7大类、9中类、7小类的行业列入了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发展。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此项工作目前还没有深入开展,这是一项新生改革。经跟市发改委对接,目前市发改委也尚未真正启动,我们县级发改还在摸索中,期待上级给予指导。
        五、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情况
        此项属县政务中心,不属于我局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分工任务。
        六、建议
        建议将“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情况这一任务直接给当地人民银行、工商局来具体实施,因为这两个单位直接面对的企业最多,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量最广,而发改要获取这方面的信息,必须要与上述单位沟通,协调才获取相关的数据,多出了迂回的环节,不利于“放管服”工作效率的提升。
        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2】        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X〕32号)文件要求,县政务办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所做的“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今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一)梳理优化进厅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的通知》和《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二批动态调整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进厅窗口部门尽快实现厅内办理,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取消,并监督其按照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重新核定一次性告知书的内容,增设一次性告知服务流程图,将调整后的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公示,确保阳光透明。目前,共调整梳理完成涉及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113项,其他权力事项83项,联合编办培训指导35个县直部门单位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78项录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内,同步调整完成系统内县直4个部门单位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合并2项,取消4项。
        (二)优化整合大厅窗口资源,为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协调齐鲁交通ETC窗口到一楼东厅办公,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了5个窗口;根据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变化,对进厅涉及的部分窗口进行调整优化,并为其协调安置了后台办公室,解决了合并后档案存放、执法办案等问题;同时对二楼西厅进驻的环保局、林业局、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窗口位置进行了调整。在一楼新设立了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专门窗口,大厅功能布局更趋完善,设置更加合理。
        (三)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夯实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制订出台《利津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梳理完成了全县35个部门、单位278项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在全市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导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部门单位自建系统摸底调查,对全县16个县直单位28个省级以上平台系统涉及到的70余个事项分类进行了统计,为各部门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对接工作提供数据服务。三是组织举办全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培训会和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应用培训会,指导各单位学习掌握系统操作要领,系统试运行推进顺利。四是加强对窗口部门的监督指导,有效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确保平台系统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顺利实现对接。目前,全县有审批权限的35个部门单位中已有26个单位陆续开展了网上运行业务办理,共运行事项111项,运行办件268件。
         二、明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思路打算 
        (一)加强政务大厅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一是继续梳理优化进厅窗口部门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要求各窗口进一步落实“凡是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所有进厅事项全部实现厅内办结”的服务承诺。二是进一步协调窗口部门缩短审批时限,减少项目前置审批,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提高项目审批质效。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重新修订《进驻部门和人员考核细则》,大力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临时外出、AB角工作等制度,建立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县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同时,按照市政务办要求,分类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向建立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一体化服务体系目标迈进。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

8.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

      2017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建法[201X]36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及驻定单位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1X]55号)要求,我局取消事项一项,原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自文件下发以后,我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取消了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事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定西子站阳光政务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53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其它行政权力32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201X年全局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市政务大厅住建窗口统一受理。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事项541件,办结530件,其余11项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9%。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办事指南,对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于今年8月份开通运行了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极大的方便了房产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一是按照《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二是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定政办发[201X]34号)精神,201X年4月以来,原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的市级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党群政法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含污水垃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由我局负责。承担这一工作以来,严格把关,对前置手续齐全、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未超过可研批复10%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承担,根据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决定给予批复或重新修改上报。近半年来,接到以上三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3项,分别为定西市体育场建设项目、通渭县客运中心建设项目和定西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已全部批复。
        (五)日常检查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确保监管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区建成了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市区及各县城区95%的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提升了施工现场的监管水平。今年全市共检查项目130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11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清单3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2项,没有中介服务事项,只有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局,甘肃省人防办,甘肃省建设厅文件》(甘价服务{2002}193号)要求,每平方米收费1250元,其余21项行政许可不收费。具体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如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三级(含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四级、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更新、改造、迁移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初审,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桥梁上架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燃气经营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停水供水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挖掘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三、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和平台运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方式,经研究,我局负责市区规划区内的自有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权限。2012年7月,按照省、市不断深化网络化办公的工作要求,针对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立项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建了定西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系统运行后,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加快了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201X年,批复全市自有资金建设项目37项,总建筑面积335.8万平方米,总投资117.03亿元。
         四、“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为贯彻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X]88号)和《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定审改办发〔201X〕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据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市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是配合市、区两级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对定西市区内四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对三家违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五、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201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共6件,目前已结案5件,还有一件正在处罚决定执行过程中。处罚单位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定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账号。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执法稽查科指定专人将全部材料整理、分类、编号、组卷。
         六、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企业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专家会审,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后,由科室向申请企业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网上行权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大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四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七、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市场风险。
        2017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2】        近年来,市住建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 
        一是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和申报资料,对我局所执行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8项行政监管事项及2项非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依据、标准、时限等进行固化、优化、量化,将所有业务平均办结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再压缩,其中12项行政许可合计优化时效175个工作日,压缩环节11个,行政监管8项,合计压缩时限17个工作日,压缩环节10个,非行政审批2项,合计压缩时限33个工作日。其中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的`法定办理时限为30天,优化后承诺办理时限4天,减少26天,压缩幅度达87%。另一方面,将我局的12项行政许可全部进入政务中心,成立行政审批科,进一步配强人员,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业务。
         二、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一是转变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将审批过程中取消的环节纳入现场监管必检范围。二是创新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推行闭环管理机制。三是拓宽项目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就项目挡墙、管网及场平工程建设等涉及工程安全及后期使用,但企业不主动报监的建设内容,强制要求企业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和监督范围。四是重新修订了《黄骅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办法》,专门成立了批后监管办公室,从工程放验线到规划条件核实,对建设过程中的八个节点实施监督验收,对工程建设的32个重要环节实施有效控制。
         三、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一是实行规委会制度,将串联审批改并联审批。改变过去项目审批分步走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人防、节能、地震等诸多环节的串联审批,实行了局规委会制度,在规委会上集中研究、审批,大大加快了审批流程。提供的申请资料,在符合法律要求条件下,能简则简,加快了业务文件的流转速度和办事速度。同时为提高办事效率,本着流程合理、时限精简的原则确定办理方案,要求各科室要全力配合和支持窗口工作,保证业务来文能依法办理又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完,有效地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投资环境。对重点工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大型工程项目以及投资企业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只要资料齐备有效,符合法定要求的,在规划、报建、验收及产权登记等事项的办理时限上予以最大压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全市的招商引资环境,受到了投资商的充分肯定。
         四、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阳光审批,提高广大市民、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行政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窗口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
        三是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审批程序再简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脱离实际、显失合理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进一步压缩时限,大力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